中新社北京
據農業部介紹,這份全稱為《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朝鮮東部海域遠洋漁業項目管理的通知》旨在確保朝鮮東部海域遠洋捕撈合作項目規范有序開展,減少涉外事件發生,保障中方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通知》明確,今年繼續由山東省、遼寧省和大連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內朝鮮東部海域遠洋漁業項目的審批和管理。上述兩省一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朝鮮東部海域項目的敏感、復雜性,從維護中朝關系和地區穩定大局出發,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
《通知》要求,嚴格按照《遠洋漁業管理規定》及《農業部關于加強赴朝鮮東部海域作業漁船管理的通知》相關要求,在中朝雙方商定的合作規模和條件框架下,加強對項目企業和作業漁船的遴選和組織,嚴格項目審批管理,落實安全生產和涉外事件處理責任制,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確保不發生重大涉外事件和安全生產事故,促進該項目規范有序發展。
根據中國遠洋漁業協會與朝鮮共同捕撈協會2010年4月簽署的《朝鮮東部海域捕撈合作協議》,2012年繼續開展朝鮮東部海域遠洋捕撈合作項目。
《通知》強調,所有赴朝東部海域作業漁船均須納入中國遠洋漁業協會與朝鮮共同捕撈協會簽署的合作協議框架,并經省級漁業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出境作業。上述合作框架以外的所有其他漁船赴朝鮮東部海域作業均屬非法,中朝雙方將進行嚴厲打擊。
《通知》稱,對于私自出境赴朝作業漁船和輔助船船主以及違法組織漁船出境生產的企業和個人,將依據相關法規及農業、外交、公安部和海關總署《關于加強對赴境外作業漁船監督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進行調查處理,追究其非法出境、走私等犯罪行為的刑事責任。(信息來源自:中國新聞網)